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2024-07-15 |   作者: 能源与化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2日(5个工作日)。

  本项目主要建设全封闭搅拌楼4座,每座配1条240混凝土生产线等主体工程;水泥、粉煤灰及矿粉筒仓,外加剂储罐,密闭式料仓等储运工程;生活区综合楼、实验用房、锅炉房、车辆清洗维护房、门卫值班室、配电室等辅助工程;生产废水三级沉淀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等环保工程。本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9%。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泥、粉煤灰及矿粉筒仓装卸料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在呼吸孔的顶端安装脉冲滤筒式除尘器做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搅拌机置于封闭的搅拌楼中,对搅拌机投料口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微负压脉冲袋式除尘器做处理后少量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砂石堆存于封闭原料库,并定期的洒水抑尘,厂界颗粒物可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冲洗废水经过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产;软化水系统排水、电锅炉排水与生活垃圾污水经厂区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主要噪声源做到合理平面布置;选用技术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措施。厂界昼、夜环境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限值。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沉淀池泥沙回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混凝土废弃试块委托清运至三塘湖工业园区固废填埋场;脉冲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委托清运三塘湖工业园区固废填埋场;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及时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转运至三塘湖镇生活垃圾填埋场。

  本项目主要建设全封闭搅拌楼2座,每座配1条240混凝土生产等主体工程;水泥、粉煤灰及矿粉筒仓,外加剂储罐,密闭式料仓等储运工程;生活区综合楼、实验用房、锅炉房、车辆清洗维护房、门卫值班室、配电室等辅助工程;生产废水三级沉淀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等环保工程。本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4%。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泥、粉煤灰及矿粉筒仓装卸料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在呼吸孔的顶端安装脉冲滤筒式除尘器做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搅拌机置于封闭的搅拌楼中,对搅拌机投料口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微负压脉冲袋式除尘器做处理后少量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砂石堆存于封闭原料库,并定期的洒水抑尘,厂界颗粒物可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冲洗废水经过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产;软化水系统排水、电锅炉排水与生活垃圾污水经厂区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主要噪声源做到合理平面布置;选用技术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措施。厂界昼、夜环境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限值。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沉淀池泥沙回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混凝土废弃试块委托清运至三塘湖工业园区固废填埋场;脉冲布袋除尘器废布袋委托清运三塘湖工业园区固废填埋场;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及时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转运至三塘湖镇生活垃圾填埋场。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贮存吐哈油田三塘湖采油管理区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铅蓄电池等三类危险废物。工程建设内容最重要的包含:利用现有3座可移动水井房新建3座危废暂存间。本项目总投资约10.96万元,均为环保投资。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筑材料的堆场应定点集中;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立即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排放等措施,减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运营期采用安装机械通风装置加强库内外通风进一步减轻无组织废气排放对旁边的环境的影响。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对危废暂存间地坪、裙脚、集液池和事故应急池等进行重点防渗,满足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者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建筑施工机械在施工时应采取隔声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输的车辆进出施工场地时要做到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高噪声设备规定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高噪声机械设备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四、固态废料防治措施:施工期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实施工程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运输加盖遮布、定期清洗;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倾倒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垃圾箱内,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等措施。运营期不新增生活垃圾。

  项目建设1条年产14万吨压裂用石英砂生产线、车间及配套设施。本项目总投资约78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9%。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封闭式原料堆场,且采取篷布覆盖、在库房顶部设喷雾降尘设施等措施,本项目砂石料的提升以全封闭式皮带输送方式完成,整个配料及转载过程均在密闭的条件下完成。颗粒物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污水经厂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地布局生产设备及生产时间,按时进行检查生产设备,防止带病作业;对机械设施安装减振装置;定期对生产设备做维修与保养,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优化平面布置,增大噪声衰减距离。厂界昼、夜环境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限值。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袋式除尘器收集尘回用来生产。不合格产品定期外售给原料供应砂场用作回填。磁选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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