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754-2017石油储罐机械化清洗施工安全准则规范
日期:2024-12-05 | 作者: 石油罐车清洗解决方案
本标准代替DB11/754—2010《石油储罐的机械化清洗施工安全规范》,与DB11/754—2010相比,
——修改业主、承包商、分包商、施工方的要求(见5.1.1,2010版的5.1.1);
——修改施工前危险因素辨识,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等要求(见5.1.2,2010版的5.1.2);
——修改施工前,对施工整体的风险评价及入场前与业主进行作业交底的要求(见5.1.3,2010
——修改所有进场的作业人员接受生产单位的施工安全培训的管理规定(见5.2.3,2010版的
——修改清洗机安装数量的管理规定(见6.1.1.4,2010版的6.1.1.4);
——修改临时管线、机械化清理洗涤设施接地的管理规定(见6.1.2.1,2010版的6.1.2.1);
——修改现场临时用电和接地的管理规定(见6.1.2.3,2010版的6.1.2.3);
——修改置换气体注入后罐内氧气含量的管理规定(见6.3.3,2010版的6.3.3);
——修改罐内氧气监测的管理规定(见6.4.2,2010版的6.4.2);
——修改温水清洗时水温温度的管理规定(见6.5.2,2010版的6.5.2);
——修改清洗过程中罐内的氧气浓度的管理规定(见6.5.4,2010版的6.5.4);
——增加罐内清洗结束后,储罐的进出油管线加装盲板的管理规定(见6.5.6,2010版6.5.6);
——修改进罐作业前罐内气体检测的管理规定(见6.6.2.2,2010版的6.6.2.2);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凤太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维抢修公司、中国石化华东管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储罐的机械化清洗施工安全的一般要求、工程准备、清洗作业等。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
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4.1 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应符合 GB 30871、SY/T 6524
4.2 作业人员在现场进行动火操作应符合 GB 30871—2014 第 5 章的规定。
4.8 应定期对清洗回收设备、清洗机、加热供给系统、电机等设备做检查,确保运行正常。
5.1.1 业主、承包商、分包商、施工方在安全施工作业中承担的责任应符合 AQ/T 3005 的规定,如资
5.1.2 施工前,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有几率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
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施工方应制定施工作业方案,内容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范围、清洗工艺
流程、健康、安全、环境作业计划书、安全保障方案、应急预案等。特种作业按 GB 30871 规定执行。
5.1.3 施工前,施工方应对施工进行整体的风险评价,应达到 AQ/T 3005 的要求。并在入场前与业主
5.2.2 所有进场的作业人员应进行实施工程安全管理培训,考核达标后方可上岗。
5.2.3 所有进场的作业人员应按照 GB30871—2014 中 4.2 的规定,接受生产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规章
5.3.1.2 浮顶式油罐在浮盘落底前,应确定浮盘支柱的固定螺栓保持牢固。
应经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校验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每次清罐转场或换场后,施工方应对各仪器
6.1.1.2 管线跨越现场设施或防火堤时可使用挠性管线,挠性管线要固定,不应破坏现场现有设施。
6.1.1.4 清洗机应安装在罐体的浮盘支柱、人孔或呼吸阀等处,不应在罐体上开孔安装清洗机。对于
浮顶罐,清洗机安装的地方在浮盘支柱,浮盘支柱选择应均匀,而且拆除数量应不超过浮盘支柱总数的
6.1.1.7 沿罐体竖立的管线,在使用前应先在地面组装并做气密泄漏试验,确认无泄漏。
6.1.1.9 沿罐体竖立的管线不应直接挂靠在罐体上,应在罐顶平台上设置立管支撑台架,支撑台架应
高于罐壁。立管固定在支撑台架上,并用钢丝或绳索固定,立管安装说明示意图见附录 A。
6.1.2 设备及管线 临时管线应采取比较有效的接地措施,机械化清理洗涤设施接地应符合 SY 5984、SY/T 6340 的规定。
6.1.2.2 每个法兰连接口均应使用一根铜质导线 现场临时用电和接地应符合 GB 30871—2014 第 10 章、JGJ 46 的规定。
6.2.3 设备管线连接完毕,应采用压缩空气试压或水试压,确认无泄漏后与罐体设施连接。
6.3.2 在罐内油品与罐顶板分离形成气体空间时,应由罐顶或罐侧壁的人孔注入置换气体。置换气体
6.3.6 人孔安装临时油品回收人孔,临时油品回收人孔应与人孔的形状尺寸一致。
6.3.7 人孔打开时,处于下风口的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毒面具。人孔拆卸过程中应有专人监护。
6.4.1 气体检测应符合 GB 50493 的规定,但检测点的数量,浮顶罐应不少于 6 个检测点,拱顶罐应不
6.4.2 罐内氧气的监测应是 24h 在线检测,监测罐内氧气浓度不应超过 8%,罐外应每 2h 进行一次气
6.4.3 作业人员进入罐顶浮盘作业时,应携带便携式检测仪不间断的进行气体监测,有毒性气体及氧
气浓度未达到 GB 30871—2014 中 6.2 规定时,应立马停止罐上作业并撤离罐上。
6.5.6 罐内清洗结束后,施工委托方应在储罐的进出油管线加装盲板,防止油品、油气进入清洗罐内。
6.6.1.2 人孔打开的顺序,应按照罐顶人孔、处于下风口的罐壁人孔、处于上风口的罐壁人孔进行。
6.6.1.3 人孔打开时,作业人员应在上风口做相关操作。操作区域内设置消防器材,并有专人监护。
6.6.1.4 浮顶罐罐顶人孔打开前,应先拆除安装在支柱、呼吸帽、安装清洗机等部位的临时密封材料。
——当可燃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 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 0.5%(体积分数);
——当可燃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 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 0.2%(体积分数)。
6.6.2.3 应保证罐内外空气流通,作业人员第一次进罐进行气体检测时应佩戴安全可靠的正压式空气
呼吸器或长管呼吸器。配戴长管呼吸面具时,应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防止通气管线被挤压、折叠,
6.6.3.4 作业人员进罐作业期间应设专人全程对罐内气体进行仔细的检测,发现罐内气体相关指标超标时,
6.6.3.5 作业人员进入罐内作业应携带符合防爆要求的便携式照明设备。
6.8.2 清罐后排放的污水中含油量应符合 GB 8978 标准中石油炼制工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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