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在全国启用一致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标识

时间: 2025-11-24 01:51:57 |   作者: 产品中心

 提示:点击图片可以放大

      中广网兰州6月7日音讯 为推动公安交警部队正规化建造,最近公安部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启用一致的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标识,并拟定了标识制作和设置标准,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2008年6月底前完结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标识的设置作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步知道,加强领导,制定计划,分步施行,争夺支撑,执行经费,加强查看,保证质量。以门楣竖式标牌、指路标牌为要点,力求80%的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年内完结设置使命。直辖市、省会市、计划单列市要在年内首先完结标准标识作业。

      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标识分为门楣竖式标牌、门楣横式标牌、门楣横式标识、门口灯箱标识等四种,均以警蓝色和白色相间。其间,门楣竖式标牌标示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的称号,设置于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建筑物门口右侧;门楣横式标识标示中英文“交通警察”字样和警徽,喷涂在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建筑物入口处的上方居中方位;指路标牌标示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的方位方向、间隔及电话,设置于车行道右侧的人行道、路肩或中心分隔带上;门口灯箱标识标示“交警大(中)队”或“车辆管理所”的字样,设置于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

相关产品 Related products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联系热线:020-36269566
销售总监:13632108688李经理
服务监督与技术支持:13632108688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龙归南岭工业区第5号

现在致电020-36269566 OR 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